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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目标

知识目标

  • 掌握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;

  • 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;

  • 掌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。

技能目标

  • 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,结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、税率及税收优惠,正确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;

  • 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,结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、税率及税收优惠,正确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;

  • 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完成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;

  • 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完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。

素养目标

  •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过程中,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,践行会计职业的使命与担当,增强制度自信,激发爱国情怀。

  •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的过程中,树立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,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培养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。

学习导图

案例导入

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完成立法

2024年12月25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。数据显示,2023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.93万亿元,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入1.84万亿元,出口退税1.71万亿元,增值税收入合计7.06万亿元,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%。

增值税作为流转税、价外税,对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,采用“上征下抵”的征收机制,在保障税款征收的同时,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,具有良好的税收中性特点。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征收增值税。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,对增值税制度作出规定。2008年,国务院修订暂行条例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,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。2016年,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,在此基础上,2017年暂行条例进行修订。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部署,国务院方面起草了增值税法草案,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,通过了增值税法。

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共6章,包括总则、税率、应纳税额、税收优惠、征收管理、附则。主要内容包括:

一是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。增值税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,为增值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;同时对应税交易、视同应税交易、不属于应税交易的情形等作出规定。

二是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。维持现行13%、9%、6%三档税率不变,对部分货物、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;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,界定销项税额、进项税额及销售额;明确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以及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等。

三是规范税收优惠。法律设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起征点;列举了法定免税项目,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标准;授权国务院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,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。

四是规范征收管理。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,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,并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、纳税地点、计税期间、扣缴义务人等作了规定。

五是做好与有关法律的衔接。与关税法相衔接,对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作出规定;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相衔接,对由国务院制定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、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作出规定。

此外,增值税法注重体现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部署要求,完善相关制度规定: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。对增值税的税制要素、税收优惠、征收管理等,能在本法中明确规定的都予以明确,减少和规范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。二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。在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,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有关免税项目;授权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、扶持重点产业、鼓励创新创业就业、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,体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;要求国务院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、调整。三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。对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,明确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,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改革留出空间。

增值税法通过后,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4个完成立法,涵盖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,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要进展。